在公益性岗位新补录的高校毕业生:
一、分配去向:兴安盟户籍的,仍遵循户籍所在地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他盟时的或盟内个别高校毕业生,按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进行分配,即:以《兴安盟2013年度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计划登记表》中,填写服务去(意)向及原因为依据。
二、报到时间:12月2日–5日。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