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5〕69号)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对拟聘用到内蒙古煤炭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内蒙古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6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岗位 报考部门
1 刘浪泉 311501347416 监管支队技术员1 内蒙古煤炭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2 徐志红 311501347910 监管支队技术员1
3 孟庆宏 311501350624 监管支队技术员2
4 于浩然 311501346010 业务科科员 内蒙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管所
5 康永杰 311501347217 业务科科员
6 徐 祎 311523201614 民用爆炸物品质量检测 内蒙古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三、受理方式和时间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证明人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自治区经信委: 0471-482651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