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级审核。各市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核实、汇总和确认,并对“基层服务单位”及“需求岗位”等栏目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经汇总(附件2)后务必于2月29日前报送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三)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统一规划,经反馈各地协调落实及审核平衡后于3月10日前上报国家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并适时发布招募计划和招募简章。
四、工作要求
(一)岗位需求信息征集工作是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招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岗位征集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必做到工作扎实、细致,所征集岗位真实有效。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本系统基层单位工作实际和服务项目需求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会同各地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好岗位征集工作。
根据国家三支一扶工作要求,今年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将按照所征集的岗位“一对一”的逐一在基层服务单位予以落实,不允许各类机关截留。请各地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地区的岗位征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2012年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二)市、县(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在岗位征集工作中,应当主动积极联系和会同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基层民生服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人才队伍状况,将岗位征集工作与加强本地农村社区基层急需的教育、农牧、卫生、扶贫等方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合理制定支农、支医和扶贫项目的比例,尽可能地减少对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等方面的要求限制,充分发挥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在农村基层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中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留得住、干得好的农村基层人才。
(三)各地在岗位征集工作中,要统筹考虑三支一扶岗位安排与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的就业工作,岗位征集务必面向基层乡镇社区,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健康发展。
联系人:刘光梅
联系电话:0951-509905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