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工龄;
2、具有干部身份;
3、中共正式党员;
4、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固原党建网、隆德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发布《隆德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30日至4月8日。
2、报名地点:隆德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公选办),地址:隆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隆德县行政中心1号楼四楼1-436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固原党建网、隆德政务网下载并填写《隆德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上报县公选办。报名时需交近期1寸彩色照片6张(3张交报名处,3张贴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携带原件审核,并附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三项内容:现任职务和任职时间,所任职务级别,是否同意报名参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选办具体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并责成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审查结束后,由县公选办将报考人员名册上报区、市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负责编排笔试考场、制作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负责笔试组织工作,笔试考场设在固原市。笔试试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命制。具体时间及考场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