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由银川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地点由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五)面试
根据《宁夏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选职位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由银川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谁,地点由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准考证由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短信)通知面试者本人领取。
(六)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成绩,按照拟选职位1:5的比例,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市委派出考察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30%、考察组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拟任人选,提出拟任职务建议,报经市委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选拔资格;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委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八)试用和任命
公开选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相应待遇。工作满三年,经考核认定业绩突出的,按照银川市引进人才有关奖励政策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