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奥林匹克体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练员公告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经绵阳市人事局、市体育局批准,我校将于2010年10月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练员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全日制体育院校应届毕业的体育教育训练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国家一级裁判员水平。
(四)身体健康,愿意在本校工作5年或以上。
(五)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直接考核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裁判员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绵阳市体育局人事教育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人。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2日—2010年10月15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五、考试考核
1、采取综合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绵阳市体育局网站及宣传栏张榜公布。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公示
八、试用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与我校签订试用合同叁个月。试用期间主要考察拟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思想素质和团队精神等基本情况。试用考察合格的人员,我校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上编、核定工资、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整个考试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回避制度和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
十、招聘信息发布
十一、咨询电话
0816-2214772周先生、王先生
二0一0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