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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宜宾市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公务员体检入闱情况的公告

来源:三江人才网 2015-7-9 9:17:39

关于2015年宜宾市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我市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折合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 +《申论》×30%+面试成绩×40%。

各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入闱有关事宜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办理体检手续

体检将于7月15日—16日进行,请体检入闱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3室(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体检相关手续者视为弃权。

(四)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

(二)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期间,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同与体检无关的人员联系和接触。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咨询电话:0831-5103561

 

附件: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总成绩及体检入闱情况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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