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卫生医务类)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局决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致使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最低1:2比例的以下招聘岗位人数进行调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