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震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08年7月后至2009年7月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为此次公招的范围。
学历以本人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为准。报到时招聘单位验证原件。
专业以本人报考时取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为准。
年龄限制为:1978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四川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14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省四川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地震局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资格初审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及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此部分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08年11月20日24时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11月24日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08年12月19日前在网上完成自动退费。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1日至12月5日17:00时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笔试具体考务工作,《公共基础知识》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专业知识笔试由四川省地震局负责组织,根据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按比例通知专业考试参加人员,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专业知识笔试范围根据岗位要求,由四川省地震局确定。
3、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定于2008年12月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08年12月3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主管单位网站: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www.eqsc.gov.cn)发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09年1月5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09年1月12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8年12月15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王诗良同志(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29号,联系电话028-85451352,8545488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四川省地震局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紧缺人员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于2009年2月10在四川地震信息网上公布。
3、面试资格审查、复审手续的办理。被确定的面试资格考生于2009年2月25日17:00前,带上所需证件,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审查;2009年2月26日在四川省地震局参加面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学籍证明原件;
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复审的人员,由省四川省地震局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复审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地震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适应野外工作身体条件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2009年3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地震信息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2009年3月15日前,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由四川省地震局另行单独招聘。
七、考核
四川省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确认。对考核和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由四川省地震局另行单独招聘。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地震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于2009年3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地震信息网和中国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地震信息网上公告,并同时公告通过公示人员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材料依据对招聘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确定)。
1、有在职人员身份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通知报到的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学位证书提供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09年7月31日。
拟聘人员经四川省地震局确认后,凭确认复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四川省地震局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政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5451352,028-85454885(四川省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28-85440310(四川省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028-86741450(省人事厅监察室)
四川省地震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