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关于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资阳市雁江区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
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总名额为115名。其中,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40名,资阳市雁江区中医院30名,资阳市雁江区妇幼保健院5名,资阳市雁江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40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不得报考。
2、报考护理专业职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临床、医技专业职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医技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所需学历、专业知识等条件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情况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2010年7月16日。
(二)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在职人员须由所在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出具其本人身份、现实表现证明;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工作情况及同意报考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本人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主考机关将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费用:每名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报名收费单据到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