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县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民政局下属安县敬老院和福利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8名,广播电视局播音主持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标准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1、非在职普高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及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
(1)非在职为18-28周岁之间(1982年10月13日-199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2)在职在38周岁之内,(1972年10月13日之后出生)。
6、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职位相关附加条件
(1)身高:女,1.56米以上,男1.65米以上;
(2)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音质好,镜头形象好;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适应电视播音主持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