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知识》笔试定于2011年12月1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于2011年12月2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12月28日至3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1月9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考生申请加分应出示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制定的相关政策依据或规定(文件)的复印件,且复印件需加盖县以上组织或人事部门确认的印章;每位考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1年12月2日17∶00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教育局、团委等)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和各1份复印件)交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王诗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29号,联系电话028-85451352,85454885)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评分。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四川省地震局根据参考人员《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在达到《综合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当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紧缺岗位及边远艰苦地区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于2012年1月6日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上公布。如果达到《综合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没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该岗位可以放弃招聘;艰苦边远岗位是否递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由四川省地震局视具体情况确定。
3、参加面试确认。确定面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面试时间前3天,通过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按时参加面试(传真:028-85454885;电子邮箱:rjc@eqsc.gov.cn,咨询电话:028-85451352)。逾期没有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空额,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依次等额递补的人员,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资格审查、复审手续的办理。被确定面试资格考生于面试前1天8:30时至17:00时,带上所需证件,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审查。
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应届考生)或学籍证明原件1份(应届考生);
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⑤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