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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泸州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1-11-21 11:06:15 【字体:小 大】

 

(二)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需及时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发给《面试通知书》(现场缴纳和发放)。

五、递补人员资格复审

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公务员局于2011年11月26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公告,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11年11月28日8:30至18:00在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进行。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六、体能测评相关事宜

1、资格复审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一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2、体能测评于面试后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3、体能测评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本公告由泸州市公务员局、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泸州市公务员局(电话:0830-3103203)或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830-3199123)咨询。

泸州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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