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和《山亭区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定于2011年11月17日进行体检,请各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160元,于当日早晨8:00到山亭区人民医院东门门口集合。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要服从指挥,听从领队安排;
2、即日起注意清淡饮食、禁酒;
3、体检当日早晨禁水、禁食、空腹;
4、胸透时不带任何首饰(项链),女考生不得穿连衣裙;
5、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联系电话:882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