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中共青州市委、青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青州市公安系统决定从政法公安院校及部分地方院校中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65名(女生比例不低于15%)。其中,从政法公安院校应届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40名;从部分地方院校毕业生招聘25名(地方院校的招聘时间、条件及专业设置另行提报)。
政法公安院校毕业生的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统一到所在院校直接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
4、具备招聘职位相应的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0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目测、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 月 日至 月 日。
2、报名地点: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报到证)、2张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未发毕业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二)资格审查、目测
在报名地点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根据本次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
(三)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能素质测评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
(六)聘用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由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
(七)体检
初聘人员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如发现传染病的,取消聘用资格,退回学校。对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依次从本职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
(八)政审
按照有关考核政审标准和办法进行。
四、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相关待遇。
联系电话:0536-3853808
13780886789
附:2011年青州市公安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
青州市人事局 青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