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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人事局 2010-10-8 编辑:zhouliyun 【字体:小 大】
201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分为一类职位和二类职位。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现将2010年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201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分为一类职位和二类职位。第一类职位(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类职位(见附件2)面向以下人员公开招聘:1、参加2010年我市“千名人才引进计划”进入复试并达到合格线以上未被录取的人员(参加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除外);2、参加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山东省机关,济宁市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按规定比例已公示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但因等额体检考察未能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3、参加2010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报考济宁职位)进入面试未录取的人员(参加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除外)。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并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同时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且其工作单位应在济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的按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3日9:00-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0年10月16日11:00-19日14:00
 
报名网址:济宁人事信息网(www.jnrsj-sd.gov.cn)或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jnrsj-sd.gov.cn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不得用一、二代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第一类职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0年10月16日至20日登录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0年10月26日至2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二类职位的应聘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10年10月16日至20日直接登录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2010年10月17日至2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人才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根据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初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0年10月17日至20日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人才大厦)办理加分审核手续。证明材料包括: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经济宁人事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公示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至26日。逾期不能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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