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工艺美术研究所2010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201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由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和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是省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保护、传承、创新传统优秀工艺美术作品和技艺,收集、整理工艺美术行业信息,调研行业经济运行趋势,为工艺美术行业服务。现有正式在职人员15人,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增人计划,2010年拟招聘行业发展研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工作业绩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
4、具备高级工艺美术师或高级经济师专业资格并任职5年以上,从事工艺美术相关行业工作10年以上。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有关条件。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试、考核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组织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工作及提出拟聘用人员聘用意见。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5日——10月15日
报名地点:省工艺美术研究所(济南市英雄山路92号)
联系人:袁敏
联系电话:0531-82977476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自传材料(1200-1500字以内)、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专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能证明本人资质和能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在体检、考核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应聘的资格。
(二)综合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