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由招录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及费用等具体事项以招录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相关事宜
1.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
2.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根据复检结果,由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作出体检结论。《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联系,且考生本人也未主动与所报考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递补体检事宜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公布。
7.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8200481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2210673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3301145
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5538225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6108508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7205000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0813—811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