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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成都彭州市公开招聘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南充人才网 2012-3-15 14:44:31 【字体:小 大】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1年7月31日后在读的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

(三)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2012年4月4日。

(四)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3月19日—4月5日期间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4月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2年4 月10日至2012年4 月1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在征得主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2年4月9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2年4月14 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6、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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