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综合知识》。
2、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2年6月30日上午进行,具体科目、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卫生专业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70%+专业知识×30%+政策性加分)×60%
其它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60%
5、加分政策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通知第二条各项政策适用于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12年7月2日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工作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送交五通桥区人才中心。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