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二)报名地点:
1、报考简阳市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市主管部门报名;
2、报考简阳市乡(镇)政府机关工勤或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在乡(镇)政府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招聘范围为省内的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毕业证、职称资格证等)和一份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简阳市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其中,下列人员报名时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加盖学校鲜章的专业、学历及现实表现的证明材料。
(2)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员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证明和现实表现材料。
(3)凡属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时,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2、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简阳市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所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