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决定面向社会以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招聘的人员系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 纳溪区职业介绍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 纳溪区投资评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3. 纳溪区新乐镇林业工作站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3.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如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教育局)不同意报考的;
(7)其他不适宜招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