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折合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笔试后,将根据笔试成绩分别划定5个类别职位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检察官职位二:行政能力测验、检察专业知识与实务;
法律政策研究人员:行政能力测验、申论;
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一(会计):行政能力测验、财会专业知识与实务;
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二(计算机):行政能力测验、计算机专业知识与实务。
⑵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12年9月4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⑷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2年9月4日—9月5日17:00前电话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9月7日在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