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管理
(一)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转入法院,编入党(团)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三)新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一般由我院统一管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培训、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300元。
(二)聘用期内每月工资1300元、生活补贴500元,岗位津贴100-300元,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增加院龄补贴50元。
(三)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相应比例的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2915391
政策咨询电话:028-82915078
九、本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