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公告》规定,经审查、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同意聘用谢柳清等13位同志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请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可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2012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聘用人员名单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