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 宁 市 人 事 局
遂 宁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市县以下公安机关
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
公 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08年下半年全市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名额及职位
本市公安机关共考录人民警察409名。
详见我市《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对象、招收范围、报考条件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执行,公告见四川省人事厅网站www.scrs.gov.cn、四川省公安厅网站www.scga.gov.cn、遂宁市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snrsrc.com,具体职位要求见我市《招考职位表》。
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教师必须出具其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综合管理职位(2)和公安专业职位的大专考生,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警统一实行网络报名、缴费。
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结束。
网络缴费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
报名网站地址:www.scpta.gov.cn
资格审查:在报考者报名后2日内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
综合管理职位(1)和综合管理职位(2)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公安专业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时间:2008年12月7日
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于2009年1月7日在遂宁人事人才网和和平路原市公安局大门外公布。
资格复审: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于2009年1月14日公布, 2009年1月 15日—16日由市公安局组织在遂宁市人才市场(遂州南路新世纪三楼)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并出具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在职人员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教师出具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报考综合管理职位(2)和公安专业职位的大专考生必须同时出具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在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19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收费:除按省上公告规定在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51个县(市、区)考生外,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面试费每人80元。
体能测试时间:2009年1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见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人事局 遂宁市公安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