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政法委员会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公安局
关于2011年阿坝州考试录用公安特警的公告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的意见》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省政府同意,阿坝州决定公开考试录用公安特警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brsj.gov.cn发布。今后各考录环节公告只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brsj.gov.cn发布):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阿坝州计划招收公安特警10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10名)。招考职位共设8个。特警1、特警2为警察院校毕业生职位50名(其中:男40名,女10名);特警3为部队退伍士(官)兵职位5名(男);特警4为部队特殊专业、专长退伍士(官)兵职位5名(男);特警5为普通高等院校特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职位10名(男);特警6为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职位15名(男);特警7为普通高等院校体育运动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职位10名(男);特警8为警犬训导专业职位5名(男)。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对象
特警1、特警2职位 招收警察院校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大专学历报考者限四川省内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特警3职位 招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藏区部队服役2年及以上或从藏区入伍的退伍士官、士兵(藏区包括:西藏全境,青海全境,甘肃甘南州,云南迪庆州,四川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木里县),以及从四川省内武警内卫、消防、森林部队退伍的士官、士兵。
特警4职位 面向全国招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部队服役2年及以上,经部队防化、防爆排爆、通信等特殊技能3个月以上专业培训结业,并取得专(结)业证书的退伍士官、士兵;近年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中获得射击、搏击(含拳击、散手术、擒敌技术)或军事全能比赛个人前五名的退伍士官、士兵;获得部队团以上机关组织的“特等射手”称号的退伍士官、士兵;四川省内公安消防部队经救援等技能培训结业退伍未超过3年的士官、士兵。资格复审时查验部队相关有效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
特警5职位 面向全国招收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英语、工程爆破、生物(含生物化学)、临床医学、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药物化学、建筑等特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特警6职位 招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者限四川省内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特警7职位 招收普通高等院校体育运动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报考者限四川省内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特警8职位 面向全国招收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接受过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组织的6个月以上(累计计算)(军)警犬训导专业培训的公安机关非警察身份人员。资格复审时查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和部队师级以上司令部颁发的培训证书和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二)接受过部队师级以上单位组织的6个月以上(累计计算)(军)警犬训导专业培训且退伍时间未超过24个月的士官、士兵。资格复审时查验部队师级以上司令部颁发的培训证书和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三)警察院校警犬专业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本人政治历史及家庭背景清楚,本人无违法违纪记录,家庭成员无受刑事处罚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未参加过藏独分裂活动。
(二)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1993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其中:警犬训导专业(特警8)职位年龄应当在18-30周岁(1980年9月23日—1993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条件。报考公安特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其他条件。能适应高原和高海拔地区生活,经录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不得申请岗位变动或调离、辞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公安特警)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9.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未满三年的;
10.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11.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招考职位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1年阿坝州考试录用公安特警职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特警招录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组织,阿坝州委政法委、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公安局具体实施。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至28日,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试省动。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9月23日至2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9月23日至30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1年9月29日前到州人事考试机构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4日至29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