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本着“统一设岗、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市今年面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分配
这次招聘单位为高级技校、工商职业学院、城区高中及农村小学。其中高级技校、工商职业学院各10人,城区高中40人,农村小学(三处街道驻地及城区内小学除外,下同)40人。具体专业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硕士以上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本科毕业生报考须是诸城籍或诸城生源;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面向全国,不限籍贯和生源地;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学岗位的仅限在诸城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2010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8月15日至17日。报考城区高中、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报名地点在诸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诸城市东关大街77号四楼411房间)。报考高级技校、工商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的,报名地点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届时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鲁价费发[1998]211号)。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对于报考高级技校、工商职业学院及城区高中教学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报专业(岗位)一致或相关相近。对报考农村小学岗位的应聘人员,无专业限制。招聘本科毕业生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专业(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专业(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可适当放宽。符合招聘条件报考的博士研究生,经体检与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毕业生如已就业,还须提交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试讲)前未能提供报考证明的,则视为放弃。
3、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