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规定,现就青岛开发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优秀在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计划 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优秀在职教师24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体检合格; 2、山东省内公办中学在编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并取得下列荣誉之一:地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青年教师专业人才、公开课、优质课(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以上; 5、具有报考专业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dhrss.gov.cn)或青岛开发区政务网(www.qda.gov.cn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7月15日— 16日。招聘单位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公布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7月16日19:00前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7月17日9:00—17:30在青岛开发区职业中专(青岛开发区阿里山路219号),对进入复审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