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期限:招聘信息公布至11月9日。
(二)招聘方式
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组织,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进行本专业教学科研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学校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召开座谈会、核对身份、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学校根据总体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聘期为5年。
五、组织领导及监督监察
我校的人员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
联系电话:0531-8618225986180036
传真:0531-86180036
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
济宁医学院2011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