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人社发〔2012〕53号文件规定,在拟选岗人员公示期内,总成绩第七徐飞同志自动放弃选岗资格。根据招聘工作程序,现递补总成绩第十一李新媛同志参加选岗。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9月3日至9月9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7—2253878(市民政局安置办);0537—2967955(市人社局事业科);0537—2967923(市军转办)。 递补选岗人员基本情况序号 姓名 毕业院校 档案成绩 折算成绩 笔试成绩 折算成绩 总成绩 备注 1 徐飞 济宁医学院本科 24 12 63 31.5 43.5 自动放弃 2 李新媛 绵阳师范学院本科 19 9.5 63 31.5 41 按个人总成绩递补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