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滨州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试用期
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和滨州职业学院网站(www.bzp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2388
咨询电话:
滨州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0543-508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