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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宁阳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2012-10-11 9:45:13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7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每半天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考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加试命题作文,确定并列人员的排序。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www.nyrs.gov.cn)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资格审查

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件: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未落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及1套复印件。除以上证件外,非宁阳生源毕业生,父母一方户籍是宁阳县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籍是宁阳县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县人事部门派遣到县内企业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派遣信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考选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选过程。提交不实信息或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考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对初选人员根据本人档案进行全面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选岗。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代码(职位代码招考计划2人含2人以上的),按照成绩排序,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选单位。

5、聘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与考选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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