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简章》规定:经审查不具备考选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请递补考生10月25日上午到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大厅(原报名处),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未落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及1套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面试考务费70元进行资格审查。除以上证件外,非宁阳生源毕业生,父母一方户籍是宁阳县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籍是宁阳县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县人事部门派遣到县内企业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派遣信复印件。
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递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