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类、卫生类各职位报名情况,按照招考简章的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现将调整后的计划公告如下:
一、 教育类:
职位 原计划 核减计划 调整后计划 物理 5 -1 4 小学教育 (定向) 3 -3 0(取消)
二、 卫生类本专科:
职位 原计划 核减计划 调整后计划 医学影像学 4 -2 2
特此公告。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 州 市 教 育 局
青 州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