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21日讯(记者高亮) 2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0年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28日~4月1日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笔试时间为4月25日。
根据《关于2010年山东省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考生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或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要求为身体健康,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其中报考省公安厅及直属公安局的,于3月28日至4月1日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济南市经二路187号山东职工之家)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现场交费;报考省森林公安局及直属药乡林区派出所的,须于3月28日至4月1日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济南市花园路302号山东省林业大厦)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现场交费。市级以下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的报名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要交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根据规定,此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笔试安排为:4月24日14:00~15:30,公安基础知识;4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月25日14:00~16:30,申论。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70元,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
具体报名条件请登录http://www.sdrs.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