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队面向社会选拔接收部分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部队工作。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符合条件且志愿从事消防事业的应届毕业生请于12月21日9:00-17:00登录因特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