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招警报考人民警察初审时间19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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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鲁中网-鲁中晨报 2009-2-9 9:47:25 |
记者 马斌 报道 晨报淄博2月8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人事厅获悉,2009年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各地应按照不低于招考计划80%的比例,设置公安专业职位。 2月19日至22日,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济南市纬二路18号丽山大厦)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据了解,笔试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2009年3月14日、15日两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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