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对于食品安全太关注了。《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即将实施,真正反映了民情和民意。都知道“民以食为天”,但“食”又以什么为“天”呢?食品的“天”就是“安全”。如果把食品的安全比做“1”的话,食品的营养、功效、外观、口感等等都是“1”后面的“0”。有了“1”,后面的“0”们才有意义;没有“1”,那真的就只剩下“0”了。
食品可以说与百姓的生活关系最紧密。任由食品安全问题“警灯频闪”,绝不是一个负责任政府的所为,绝不是一个把群众利益置于首位的人民政府所为。群众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不满和呼声,是政府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压力,然而也是动力。比如三鹿奶粉事件,让政府相关部门再一次深切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于是加快了《食品安全法》的出台速度。
在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大环境下,食品消费是其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让大家更加主动地进行食品消费,最重要一点,就是先得让大家能放心地买、放心地吃。所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将会极大提高群众对于食品消费的积极性,因为放下了心,所以才敢放进了肚。消费信心建立起来,消费热情调动起来,于国于民都将有极大益处。
本书中此项专为提高考生概括能力而设,正式考试时无此要求。该材料主要内容:
2.过去食品安全有两个顽疾,一个是乱抽检乱收费,另外一个是乱发布信息。同一个企业产业,有些部门发布说安全,另外一些部门发布信息却说不安全。由于监管部门的多头执法、重复监管也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例如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由农业部门管,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管,超市、商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管,小餐馆、大饭店等餐饮服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
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机制,人们笑称,“五龙治水,等于无龙治水”。我国的监管模式原来是食品卫生部门一家负责,但是由于食品生产的链条比较长,从农田到餐桌,一个部门管力不从心,所以形成了多部门管理的监管体制,但多部门管理易出现管理空白等问题。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奶粉生产链条当中的奶站,是哪个部门也不监管的真空地带,教训非常深刻。监管的真空地带怎么来弥补?
在《食品安全法》当中,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是最重要的新措施。
新法重新明确了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确立了分段监管体制,主要是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药监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食品标准的制定,对初期农产品,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方面的监管,即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流通、餐饮的全程监管。在此基础上,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各个监管部门监管,发挥协调、组织、惩治、监督等职能作用。最重要的是要锁定责任,实现无缝对接,纵要到底,横要有边,不能留任何真空。
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对分段监管体制的很大推进。因为有了一个国家层级的协调机构,可以对各个下属监管部门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协调处理,把安全漏洞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