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电视直销产品的成本都是非常低的。”曾代理过某美容用品的关先生透露。“这类产品成本和售价大概相差5至10倍左右,有时甚至更多。”关先生告诉记者,他曾代理过的瘦身产品,成本才五六十元,而市场价达398元。
曾代理橡果国际产品的王先生向媒体透露,“电视直销最多的投入是在广告投入上,这个至少要占全部收入的1/10。”由于广告密集,电视直销一般不会选择黄金时段,而是采用“垃圾时段+高曝光率”的做法。“一个广告,基本上会采用明星出镜、消费者体验、专家讲解的拍摄模式,反复推出产品,达到强化记忆的效果,至少需要五六分钟的时间。”
低成本+广告轰炸+坑蒙拐骗,如此一来,产品投诉在所难免,业内人士关先生一语道破:“厂家才不会担心因质量问题曝光。被查处后,只要停止生产,迅速转型生产另一种产品就行。”
中消协曾作出警示,不可轻信电视直销广告。根据中消协最近对地级以上城市的30个主要电视频道进行的电视广告检查,发现虚假违法电视直销广告占违法广告总数的61%。
10.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发布广告的,将责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然而,广告产生的利润可能是这些罚款的几倍、几十倍,罚款数只是九牛一毛。更何况,被查处的广告还只是少数。
事实上,由于对广告收益的依赖,播放单位对其审查不可能很严格。再加上处罚也只针对广告主,针对媒体的处罚一般不过是通报一下。这种市场状况显然存在巨大问题。建立规范健康的广告市场要走的路还很长,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
11.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广告法律制度还不够成熟和健全,有些法令、法规还不完善甚至有漏洞。《广告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改善我国广告市场的无序状况起了一定作用。但《广告法》中有些规定不便执法者具体操作,使得广告活动“在作决策时,可能使之处于合法但有悖伦理的‘灰色’区域。这种行为或法律难以覆盖,或是否属正当行为很难判断,从而极富争议”。此外,由于老百姓整体法制观念淡薄,在遭遇虚假广告损害时,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即使一部分消费者敢于较真,在现有环境下,维权成本高,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违法者也得不到应有的惩戒。
12.“拍减肥广告的人根本就没用过减肥产品!导演要我手里拿着‘饼干’、挺着肚子拍照,意思是我开始吃这东西减肥。”昨天下午,一身西装革履、看上去相当富态的王先生说,因为主演的腰围只有两尺多,而自己的肚子显得特别大,所以被经纪人找来做主演的替身,当时自己并不知道是拍什么广告。
王先生说,他按照导演的要求,脱掉外套露出3尺1寸的腰部,摄像机对着他的肚子一通猛拍,然后再去拍主演的腰围,表示通过吃减肥产品果然“瘦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