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公布绵阳市地震灾区县(市、区)、乡(镇)
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
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2008年第9号)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绵阳市地震灾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08年第6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绵阳市地震灾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时间:为便于考生办理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有关材料,资格审查时间由《公告》中原规定的2008年10月25日至26日调整为2008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调整为2008年11月2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11月2日到报考职位所在地等待递补人员资格审查(不再作任何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仍然按照《公告》规定办理。
二、资格审查地点
1、游仙区:
地点:游仙区政府临时办公地点(游仙区黄家坝)
联系人及电话:张俐君 0816-8122135 15882781888(人事局)
2、江油市:
地点:江油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市政府院内板房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 娟 0816-3234406 6511729(组织部)
赵 璐 0816-3223995 13608111060(人事局)
3、三台县:
地点:三台县人事局(三台县政府综合楼四楼人事局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马迎春 0816-8336482 15608112808(组织部)
江 波 0816-5334933 13096235814(人事局)
4、安县:
地点:安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安县行政办公大楼5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 文 0816-4336136 13618119696(组织部)
周 斌 0816-4336120 13778102157(人事局)
5、北川羌族自治县:
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安县安昌镇北山公园内)
联系人及电话:杨 勇 0816-4824115 15983629977(组织部)
刘 皎 0816-4821586 13404009922(人事局)
6、梓潼县:
地点:梓潼县人事局(文昌镇崇文街中段16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燕 0816-8227620 13989277212(组织部)
赵泽寿 0816-8212312 13060187973(人事局)
7、平武县:
地点: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娟娟 0816-8823060 13541728115(组织部)
涂 斌 0816-8822013 13890118777(人事部)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带的材料
1、《绵阳市地震灾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提供此两类身份证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提供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待领取身份证后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确认);
3、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同时带上学位证。因地震等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注明本人毕业证书编号的学历证明);
4、“招考范围及对象”要求为“绵阳籍高校毕业生”的,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入学前户口为绵阳市辖区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目前户口和工作地均不在绵阳的,须提供原入学时有户口转出记载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原入学时办理户口转出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在我市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了户口代理的非绵阳市辖区常住户口人员,由户口代理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户口代理证明)。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报考人员为“参加绵阳市‘5.12’抗震救灾志愿者”的,须提供共青团绵阳市委以绵阳市志愿者协会名义出具的证明。
2、经党委、政府或其他部门选派到绵阳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县(市、区)级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报考身份的证明(“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县市区团委出具证明,“三支一扶”志愿者由县市区人事局出具证明,“教师特岗计划”志愿者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志愿者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由县市区民政局出具证明。以上人员工作地在绵阳市辖区的才能报考)。
除《公告》附件3第二条所列举的五种志愿者外,由绵阳市辖区外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部门选派到绵阳市辖区工作的人员,且11月2日资格审查时仍在绵阳工作的,视为经党委、政府或其他部门选派到绵阳工作的其他人员(此类人员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县市区级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报考身份的证明)。
3、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跨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双专科学历),其所学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视同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此类人员须提供四川省教委办理的第二专科毕业证明书,凭毕业证明书上签注的视同大学本科的专业,才能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职位。
4、“招考范围及对象”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若毕业证无法确认为全日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全日制”学籍档案。
5、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委培生、定向生等四类人员,仍按《公告》规定提供有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原则上本人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