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白河县公开招聘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由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和职业教育中心共同组织,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县职教中心招聘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本次共为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11名,招聘专业、名额及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统招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具有国家认证的所报岗位专业技师级技能等级证书可放宽到专科;获得职教技能大赛国家三等奖和省一等奖以上者不受学历限制。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和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3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和职业教育中心共同组织。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名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县职业教育中心共同组织,分为试讲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
试讲:对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知识面、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板书等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核评价。
实际操作:对应聘人员的操作技能进行考核评价。
试讲、实际操作均以百分制计分,按5:5的比例折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对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的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915-7821975(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办公室)
0915-7822313(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务处)
附:1、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招聘教师具体条件一览表
2、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简介。
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白河县监察局
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
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
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简介
白河县地处陕西东南部,三面环楚,素有“秦头楚尾”之称,有较厚重的“秦风楚韵”文化底蕴;襄渝铁路线及复线和316国道从境内经过,在建的“十天”高速公路通车后,西距安康120公里,东距十堰60余公里,交通便利。白河民风淳朴、山青水秀。县职业教育中心是白河县唯一一所公办的集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种技术技能培训为一体的教育教学培训实体,省级重点职业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3200余人,其中职中在册学生2740人(含在外顶岗实习学生),在联办学校就读1539人,成人电大函授、农广校学员456人,教职工71人。与全国23所办学实力雄厚、就业安置好的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开设有焊接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工、食品加工、航空乘务、民用建筑、地铁运营与管理、医疗护理等80多个专业,初步形成了以订单培养、校校、校企合作为主的办学就业模式,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