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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城区2015年招考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5-10-10 17:18:20

为了解决部分农村联区中小学教师缺编问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市人社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不断提升我区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推动我区教育均衡健康发展。

坚持“三公开”、“两统一”原则,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择优聘用。招聘工作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50名(含6个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其中滋润联区16名,福善庄联区14名,利民联区8名,沙塄河联区4名,神头街道办事处联区4名,安子中学4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朔州市户籍(以户籍部门户口登记为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服务基层岗位指朔城区户籍的服务基层人员和在朔城区服务的基层人员及朔城区籍退役士兵。

4、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无违纪违法行为。

5、身体健康,符合师范类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名条件、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 体检、考核, 确定试用、公示,签订试用、聘用合同,办理试用、聘用手续。

2、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区教育局与新招聘教师签订试用、聘用合同。

五、招聘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在朔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朔城区教育网及朔州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

2、公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自愿报名。

报名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进行人像信息采集。

(2)报名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查看2015年朔州市城区招聘5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3、资格审查

在区招聘教师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达本次招聘人数3倍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名额。服务基层项目报名人员不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对专项岗位数予以核减调剂。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400分,其中笔试300分,面试100分。

(1)笔试为综合试题、闭卷考试,科目有语文(占40%),数学(占30%),英语(占20%),教育学、心理学(5%),教育法律法规(5%),考试内容为初中、高中知识,考试时长150分钟。

(2)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每人不超5分钟。说课分语文、数学。科目由本人自主选择,说课课题由本人随机抽取。教材统一使用人教版八年级上册。

(3)整个考试过程严格按照高考程序组织进行。

(4)考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工作全部聘请权威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涉考人员全封闭管理。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分数一并参加。笔试成绩不达18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六、试用、聘用办法

1、拟定试用人员

依据本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100%]+面试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选定试用人员。末位出现并列名次,先以学历比较,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考试中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比较,高者优先;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并列的,以语文成绩比较,高者优先。

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项岗位面试人员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予以调剂。

2、体检

拟试用人员体检在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师范类院校招生标准执行。

考核、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公示

拟试用教师名单在《朔城区人事人才网》《朔城区教育网》及朔城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试用名单。

4、岗前培训

正式试用教师在上岗前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5、确定岗位

已确定的试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主选择乡镇联区。排名出现并列名次,按报名号顺序选择。

6、试用人员考核办法

(1)已确定试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时,在区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上岗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服务五年,期间不得调动,聘期内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以自动解聘处理。


七、工资及其它待遇

已确定试用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晋政办发【2015】41号文,朔城区1620元/月)执行。转正定级后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八、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招聘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悦(朔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武 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荣(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马 克(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闫泽亮(区教育局局长)

徐建国(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徐增祥(区编办主任)

张昊显(区政府办副主任)

唐 明(区经信局局长)

周庆山(区财政局局长)

谭存元(区卫生局局长)

马生荣(区食药局局长)

王大海(区环保局局长)

韩玉贵(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如平(区纪委驻朔城区教育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闫泽亮兼任,成员符善禹、高世旺、曹德和。

九、此方案仅限于本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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