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采用自我介绍、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由各面试评委组(校外评委要占到面试评委总数的50%)打分。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分岗位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报学院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将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1、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学历、学位证需有省学历、学位验证中心的验证证明)。
2、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或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拟录用人选结果
拟录用人员经学院审定后,同时在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及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有不符合条件情况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核、体检及公示的相关情况,由院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录用人选名单,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
1、根据《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均属绝密级事项。学院在招聘录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考试试题和命制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试卷的传递、保管、启封按照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执行,杜绝一切泄密事故。
2、在学院的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学院负责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3、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学院将实行考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学院的招聘工作将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监管,对待招聘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加强自律,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学院对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
6、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7、招聘录用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附件1: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doc附件2: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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