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录联系电话:029-83196102、83196750,联系人:延伟、王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