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学院关于丽水学院2011年招聘高层次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经研究决定:拟聘用艾清等26位同志为丽水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学院、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2年2月16日至24日,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学院:2271073 2271178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处:20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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