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安市碑林区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按照《2010年碑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见《2010年碑林区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0年6月3日(星期四)上午8:00前到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门诊3楼健康体检中心集合。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2、考生体检前三天注意休息,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当日必须空腹,禁饮水和进食。
3、体检所需费用考生自理,由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直接收取,每人175元。
4、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照片须同本人面试通知书为同一底版,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附件:2010年碑林区公开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室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