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雁塔区从高校毕业生中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本次招聘工作安排,现就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对象: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见公示的笔试成绩表)。
二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大雁塔小学(翠华路229号,市85中学对面)
三 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其它要求以面试当日公布为准。
四 注意事项:
1、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户口簿)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考点。午餐由考务组统一提供。
2、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报到,进入候考室后即行封闭,报到结束后,迟到(即8点15分后)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3、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携带和使用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违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由引导员按照出场抽签顺序号依次带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自我介绍姓名、籍贯、毕业院校、个人经历等情况。
6、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喧哗。
西安市雁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