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安市临潼区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陕西省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振发【2012】1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49号)、(市人社发【2012】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岗位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
一、招聘计划:(70人)
中学教师20人,基层卫生院20人,基层农技3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陕西省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30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服务期满的“选聘到村任职”、“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优先。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西安市临潼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自愿献身艰苦边远乡村,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7、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区采取发布简章、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