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已于8月29日结束。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按照“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的要求,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部分招聘岗位进行核减或取消。取消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本次招聘工作因核减或取消所空缺出的岗位,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另行组织招聘。
原标题: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取消、核减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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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取消和核减岗位.doc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日